不需要,可至本市各區公所或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12個主要分館及桃園市復興區立圖書館跨區申請。
桃園市市民卡自107年1月起,已提供行動市民卡(NFC悠遊卡),您可直接至桃園四大電信(中華、遠傳)各大直營門市申辦,若您已持有實體市民卡片,亦可至上述門市辦理(首次申辦免費)。註:因應「群信行動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於107年9月30日停止服務,桃園市行動市民卡目前僅提供悠遊卡。
1. 臨櫃查詢:持票卡至27處臨櫃發卡點(13區公所、市立圖書館總館及主要分館)查詢,可以查詢最後6筆交易紀錄。2. 乘車查詢:持票卡搭乘本府合作之客運公車、桃園機場捷運及愛心計程車,在公車上、下車刷卡、進出捷運站或計程車下車刷卡時,於螢幕上可以看到點數餘額(愛心計程車於扣款後將自動列印電子收據)。3. 線上查詢:(1) 悠遊卡網站(查詢當日之前3天~前1年交易紀錄)。(2) 一卡通網站(扣款當日之前3天~前3個月交易紀錄)。
請至區公所、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主要分館或桃園市復興區立圖書館檢測卡片,經檢測確實無法讀取,將重新補發新卡,發卡一年內,非可歸責於持卡人所致之故障者,免繳補卡工本費。其餘情形需自行負擔補(換)發卡片工本費用。
1. 半票上車:持票卡上車,正常感應並扣款成功。2. 半票下車:持票卡下車,正常感應並扣款成功。3. 半票特許:持票卡上車,但前次下車未完成驗卡。4. 餘額不足:上、下車驗卡,發現「現金錢包」餘額不足。5. 餘點不足:上、下車驗卡,發現「點數錢包」餘點不足。6. 請勿重覆:上、下車驗卡已完成,請勿重覆再刷。7. 再試一次:票卡太快離開感應區,未能完成驗卡。
出示市民卡,參觀費用支付方式不拘。
不會。個人資料不會寫在晶片當中,而是保管在票證公司的系統資料庫,並受到金管會監督稽核,故卡片遺失不會洩漏個人資料。
本府本市各區公所、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主要分館(桃園分館、中壢分館、平鎮分館、八德分館、大溪分館、楊梅分館、蘆竹分館、龜山分館、大園分館、龍潭分館、新屋分館、觀音分館)、桃園市復興區立圖書館及網路都可申辦。
票卡限本人使用,必要時應配合驗票人員查驗身份證件,於上、下車皆需感應票卡。上車時,持票卡輕觸驗票機感應區,即會進行上車地點註記並扣除基本票價;下車時,持票卡輕觸驗票機感應區,感應後依里程計算進行應付車資扣款。
1、本人臨櫃申請,不一定要填寫申請書,因為系統與戶政系統介接,輸入身分證號後,系統會開啟自動帶出個資同意與否的相關資訊,若同意,系統會自動帶出資料,若不願意,則需請申請者填寫申請表。2、委託他人代辦,須填寫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