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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請

 

申請資格:
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•設籍本市。
•年滿7歲以上至65歲以下。
•不具備敬老卡、原民敬老卡、愛心卡、學生卡、兒童優待卡及員工卡申請資格之市民。
•設籍本市市民之外籍或大陸港澳配偶(領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其配偶設籍本市者)。
•已持有員工卡者,因該卡相關功能及優惠與一般卡相同,故不得再申請及換補發一般卡(除退休或離職者即可申辦)。
※外籍配偶不分年齡皆為一般卡別
申請地點:
•各區公所(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)。
•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12主要分館(桃園分館、中壢分館、平鎮分館、八德分館、大溪分館、楊梅分館、蘆竹分館、龜山分館、大園分館、龍潭分館、新屋分館、觀音分館)、復興區立圖書館各圖書館申辦市民卡時間為早上8:30~下午17:00。
網路申辦(需使用自然人憑證)
應備資料:
※僅『一般卡』可選擇市民卡卡片是否要列印相片。
•本人親自辦理: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及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
設籍本市市民之外籍或大陸港澳配偶
(1)具有效期之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。
(2)其配偶之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三者擇一使用。
(3)於各市民卡受理櫃檯臨櫃辦理。(臨櫃受理地點)

申請表下載:
市民卡申請表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
 

申請資格:
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之市民
申請地點:
•各區公所(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)。
•敬老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
應備資料:
•本人親自辦理: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。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、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
申請表下載:
市民卡申請表。
重要提醒:
•領新的敬老卡時,原有舊的敬老卡需同時繳回,建議於舊卡繳回前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未使用完畢,繳交下列文件至區公所辦理退款:
台智卡:申請書、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、身分證影本(扣手續費30元)

一代悠遊卡: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
•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點(設籍復興區1,000點),使用範圍如下:
簽約公車路線(含市區、公路及國道客運)車資

桃園機場捷運車資
桃園市市民卡-敬老愛心卡補助搭乘客運及捷運使用範圍路線表

簽約愛心計程車隊車資,100元以下補助36點,101元以上補助72點
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網站

國民運動中心各項設施、場地租借費用
桃園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
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
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敬老卡背面文字說明

 

(109年3月2日正式發行)
( 常見問題 )  卡片介紹  )

申請資格:
設籍本市且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(生日當月第1個工作天即可辦理)。
申請地點:
•各區公所(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)。
•敬老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
應備資料:
•本人親自辦理:國民身分證正本、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(確認原住民身分用)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。
戶口名簿範例如下:戶口名簿範例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、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
申請表下載:
市民卡申請表。
重要提醒:
如已領有一般敬老愛心卡,不需再申辦原民敬老卡,其各項福利政策皆相同。
領新的敬老卡時,原有舊的市民卡需同時繳回,建議於舊卡繳回前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未使用完畢,繳交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至區公所辦理退款。

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點(設籍復興區1,000點),使用範圍如下:
簽約公車路線(含市區、公路及國道客運)車資
桃園機場捷運車資
桃園市市民卡-敬老愛心卡補助搭乘客運及捷運使用範圍路線表

簽約愛心計程車隊車資,100元以下補助36點,101元以上補助72點
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網站

國民運動中心各項設施、場地租借費用
桃園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
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
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
敬老卡背面文字說明

 

(預計於110年11月01日正式發行)
 

申請資格:
持有我國永久居留證,且居留地為本市之65歲以上外籍人士。
發行卡別:票種採用敬老愛心卡之優待票種。
申請地點:
•各區公所(申辦市民卡時間:上午8:00~下午17:00)。
•敬老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
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
應備資料:
•本人親自辦理:中華民國居留證(持外僑永久居留證)正本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。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、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中華民國居留證

中華民國永久外籍居留證範例
申請表下載:
持永久居留證申辦桃園市敬老愛心卡申請表。
重要提醒:
•外籍人士(持永久居留證)敬老卡遺失或失效需換補時,失效者原有舊的敬老卡需同時繳回建議於舊卡繳回前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未使用完畢,繳交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至區公所辦理退款。
•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點(設籍復興區1,000點),使用範圍如下:
簽約公車路線(含市區、公路及國道客運)車資
桃園機場捷運車資
桃園市市民卡-敬老愛心卡補助搭乘客運及捷運使用範圍路線表

簽約愛心計程車隊車資,100元以下補助36點,101元以上補助72點
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網站

國民運動中心各項設施、場地租借費用
桃園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
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
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,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補充說明:
1、中華民國居留證,需有「外僑永久居留證APRC」才可辦理,詳如下列範本:
中華民國永久外籍居留證範例
2、因應外籍人士(持永久居留證)敬老卡可於市民卡卡面呈現市民姓名資料及外文姓名欄位,姓名列印位置改於卡片正中央。
外籍敬老卡範例
3、姓名呈現內容之原則,以中華民國居留證資料登記情形為準,如中文姓名及英文皆有,則皆列印於卡面,如僅有其一,則只列印其一。
4、持卡人死亡、居留地已遷離本市或永久居留證失效時,其敬老卡應即停止使用(將自動停卡),爾後如恢復符合可申請本卡別之身分時,需重新申辦,比照相同身分別,第2次申辦需收費,收費標準同敬老愛心卡。

 

申請資格:
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
申請地點:
•各區公所(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)。
•愛心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
應備資料:
•本人親自辦理: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(需可清楚辨識為身障者本人)或現場拍照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、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申請表下載:
市民卡申請表。
重要提醒:
•領新的愛心卡時,原有舊的愛心卡需同時繳回,建議於舊卡繳回前,先將自行儲值的現金使用完畢,未使用完畢,繳交下列文件至區公所辦理退款:
台智卡:申請書、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、身分證影本(扣手續費30元)

一代悠遊卡:舊卡、持卡人存簿影本
•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點(設籍復興區1,000點),使用範圍如下:
簽約公車路線(含市區、公路及國道客運)車資
桃園機場捷運車資
桃園市市民卡-敬老愛心卡補助搭乘客運及捷運使用範圍路線表

簽約愛心計程車隊車資,100元以下補助36點,101元以上補助72點
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網站

國民運動中心各項設施、場地租借費用
桃園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
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
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
 

申請資格:
具愛心卡資格之市民,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且符合必要陪伴者認定,於該證明中註記者
申請地點:
•各區公所(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:00~下午17:00,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;如需午休時辦卡,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)。
•愛心陪伴卡涉及社福補助,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,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
應備資料:
•本人親自辦理: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、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(需可清楚辨識為身障者本人)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、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申請表下載:
市民卡申請表。
申請「愛心陪伴卡」,以一張為限,與持有愛心卡之身心障礙者出門隨行之任一陪伴者使用時,陪伴卡使用者也可以享有同等現金優惠。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
 

申請資格: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•本市市立高中、國中、國小全面發放,由學校統一向教育局申請

•本市國、私立五專、高中、高職、國中及國小,以校為單位向教育局申請
•設籍本市,但就讀於外縣市學校之學生,可自由申請不具學生證功能之學生卡
申請地點:

•上述前 2
項申請資格:各學校團體申請。
•上述第 3 項申請資格:

1.隨到隨辦:本府14樓教育局學生卡服務櫃檯。
2.代為收件轉至本府教育局:本市之各區公所、各市立圖書館及轄下分館、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(桃園、中壢)。
應備資料:
•本人親自辦理:
學生證正本(無學生證者得以在學證明替代)、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戶籍謄本)及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或現場拍照。
•委託他人代辦: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(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)及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(委託人如無身分證可以戶籍謄本替代)


重要說明:
•畢業後,學生卡學生身分及優惠將會註銷,仍可作為一般記名市民卡使用
•設籍本市就讀大專院校(含)以上之學生,申辦方式:
1.填寫「不具學生證功能之學生卡申請書」並黏貼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(已註冊)。
2.於各市民卡受理櫃檯臨櫃受理申請書收件,轉交教育局製卡(圖書館不受理補換卡)。
3.直接至市府大樓14樓教育局辦理。
4.無學生證之學生,可用在學證明代替。
市內客運乘車優惠,國小5折、國高中大專75折
可當作校園圖書館及市立圖書館通用借書證
桃捷乘車優惠,國小生享4折優惠;國高中生與大專院校生享8折優惠
(1)學生專車補助路線一覽表 
(2)市區公車及公路客運乘車補助路線一覽表 
(3)不具學生證功能之學生卡申請書
(4)不具學生證功能之學生卡申請書(大專院校團體申請專用)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
 

申請資格:
設籍於本市且滿6歲(含)以上學齡前兒童(當月滿6歲即可申辦)
申請地點:
•桃園市政府14樓教育局(即辦即發) [ 平日 8:00-17:00 ]。
•既有辦卡據點紙本代收,交換至教育局製卡後郵寄掛號給民眾或原收件地點領取。
  - 13區公所 [ 平日 8:00-17:00 ]。
  - 市立圖書館總館暨轄下13主要分館 [ 平日及假日 8:30-17:00 ]。
應備資料:
•法定代理人(或陪同申請人)辦理
-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下
✓申請人之戶口名簿正本、戶籍謄本或申請人之健保卡 (三者擇一)
✓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
✓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•委託他人代辦
委託人需填寫申請表(由法定代理人填寫並簽名或蓋章)及黏貼證件影本如下
✓申請人戶口名簿正本、戶籍謄本或申請人之健保卡 (三者擇一)
   ✓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
✓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✓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- 受託人需於辦卡處,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申請表下載:
市民卡(兒童優待卡)申請表。
補充說明:
本卡別於下列情況,將進行停卡或轉一般卡事宜
請將卡片內餘額使用完畢,或於停卡後致電悠遊卡客服(電話:02-412-8880)或一卡通客服(07-791-2000)辦理退費事宜。
✓持卡人於本市入學後,依規定改發學生卡,原有兒童優待卡於申請新生製卡時停卡,或於學生卡櫃檯申請學生卡時停卡
✓持卡人於滿12歲後,當年底優惠效期結束,即轉成一般卡。
•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;兒童優待卡補換發費用:50元。

 

申請資格:
桃園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、桃園市復興區公所、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之員工。
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

如已先持有一般卡,再持有員工卡者,因員工卡相關功能及優惠與一般卡相同,故其一般卡損壞或遺失時,不得申請換補發。

 

聯名信用卡

申請資格:
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•申請人設籍桃園市。
•年滿20歲以上。
•具正當職業並提供相關財力證明

申請方式:
• 點選
申請網頁查看 、 全國各地分行 或 電洽客服專線
《第一銀行》(02)2173-2999

檢附文件:
•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•相關薪資證明或其他財力證明(如房屋稅單、定存單等)

 

認同卡

申請資格:
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•申請人非設籍桃園市。
•年滿20歲以上。
•具正當職業並提供相關財力證明

申請方式:
第一銀行》點選申請網頁查看、全國各地分行 或 電洽客服專線
(02)2173-2999

檢附文件:
•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•相關薪資證明或其他財力證明(如房屋稅單、定存單等)

 

 

※如本人親自至各臨櫃申辦地點申請卡片,可直接現場填寫申請表並審核發卡;如委託他人代辦,建議先行下載下列附加檔案「市民卡申請表」,填寫資料後由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,再攜帶申請表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上述臨櫃申請地點辦理。
備註: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,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。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,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,可接受免費換卡。